索 引 號: | 003147534/201909-00050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民政、扶貧、救災 |
發布機構: | 徽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格式: | 生命周期: | ||
名 稱: | 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徽州區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關 鍵 詞: | 區政府公報2019年第9期 | 發布文號: | 徽政辦秘〔2019〕38號 |
發布機構: 徽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9-09-24 18:52:41 信息來源: 徽州區政府辦 瀏覽次數:8754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徽州區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3日
徽州區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征繳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醫療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皖稅發〔2019〕29號)及黃山市醫療保障局、黃山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黃山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黃醫保〔2019〕27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區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經區政府研究,特制定徽州區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
一、征繳對象
本區戶籍的城鄉居民、長期居住在本轄區外地戶籍居民,均可自愿參加本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避免重復參保。
二、征繳標準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
三、征繳方式
我區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采取原有繳費方式,實行預存代扣和委托代收兩種方式。
(一)預存代扣。有條件實行預存代扣的鄉鎮居民,通過商業銀行進行代扣。
巖寺鎮所轄5個居委會、瑤村村,社區辦所轄4個社區以及個人自愿實行預存代扣的,繼續實行原有渠道和繳費方式。具體流程如下:先由參保人在工商銀行徽州支行存足一定資金,區醫保局向區稅務局提供扣款明細信息,區稅務局根據要求辦理費款入庫。費款入庫后,區稅務局及時將參保繳費人員繳費明細清冊和匯繳憑證傳遞給區醫保局。
(二)委托代收。
對預存代扣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實行預存代扣的由參保人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或社區辦負責組織代收。具體流程如下:
1. 由各鄉鎮或社區辦組織村(社區)組通過定時定點或上門等方式收取現金,開具收費憑證。
2. 及時更新完善參保信息,確保參保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各鄉鎮、社區辦需確定一名信息錄入人員,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信息平臺完成本鄉鎮、社區辦參保人員系統繳費確認工作。
3. 各鄉鎮、社區辦將代收的保費按規定的時間在征期內填寫《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向區稅務局匯總申報,同時附送繳費明細清冊,憑稅務局開具的《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繳入國庫或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入國庫。
4. 區稅務局應及時將參保繳費人員繳費明細清冊和匯繳憑證傳遞給區醫保局。
5. 區醫保局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照各鄉鎮提供的參保信息進行確認,確保參保人員及時享受下年度基本醫保待遇。
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特殊群體,其個人參保費用由相關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依據現行政策規定予以代繳。
四、征繳期限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度繳費,集中繳納時間原則上從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結束。城鄉居民在規定時間內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下一年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待遇。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
五、征收流程
(一)參保登記。各鄉鎮、社區辦發動村居、社區工作人員,以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信息為基礎,逐村逐戶逐人進行信息核對登記,確定是否參保、是否代扣等事項,對戶中有人員增減要及時變更銀行預存代扣協議,并在醫保系統里辦理新參保、續保、停保等手續。
(二)預存代扣。區稅務局根據區醫保局提供的名單,于9月20日—12月10日實行代扣,代扣名單清冊于2個工作日之內反饋給區醫保局。各鄉鎮、社區辦根據銀行代扣結果,對代扣成功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對代扣不成功名單進行分析,屬信息錯誤的再次修改系統信息,屬余額不足的及時通知個人存足參保金,再次代扣。
(三)委托代收。各鄉鎮、社區辦對實行委托代收或預存代扣不成功以及其他原因未實行預存代扣的參保對象,要組織人員進村入戶開展現金收繳,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四)繳費確認。各鄉鎮、社區辦根據前期現金收繳人員信息,做好城鄉居民醫保系統參保人員信息核對、繳費維護,于12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參保人員系統參保繳費工作;區醫保局根據區扶貧開發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委、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的資助參保人員最新名單,做好城鄉居民醫保系統參保人員信息核對、繳費維護,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資助參保人員的系統參保確認工作。
(五)數據傳遞。在征繳過程中,代收(代繳)、代扣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代收(代繳)、代扣的同時,建立健全參保人繳費明細清冊,便于稅務部門與醫保局、金融機構和國庫對賬。參保人繳費明細應注明收款時間,新生兒須注明出生日,并分參保年度填報。費款入庫后,稅務部門應及時將參保人繳費明細清冊和匯繳憑證傳遞給醫保局。
征繳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社區辦須對參保數據進行統計匯總,填報2020年度徽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礎信息統計表(附件二),并以電子版形式(加蓋電子公章)于2019年12月15日前報送區醫保局、區稅務局。
(六)查漏補缺。各鄉鎮、社區辦于年度結束后,應加強對參保數據的比對分析,重點掌握2019年出生、死亡、新婚人員以及貧困人口和清退對象的參保情況,統計整理未參保人員名單,督促村(居)、社區進一步聯系確認參保事宜,確保城鄉居民應保盡保、不漏一人。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
六、申報繳納
(一)繳費登記。對以各鄉鎮申報繳納主體的代收(代扣)單位,在稅務部門金三系統辦理稅務登記或組織臨時登記,同時辦理社保費繳費登記。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代收單位,可以簽訂稅庫銀三方協議,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繳納。
(二)費款繳納。各鄉鎮、社區等代收(代扣)單位,可采取以下方式申報繳納費款:
實行委托代收的,各鄉鎮將收到的現金保費存入各鄉鎮賬戶,同時核對參保人員和繳費金額等信息,并按照約定時間(一般一個月左右的時間,經與醫保部門協商,以收款時間截止到每月25日為準),向稅務部門匯總申報,申報表注意填寫完整征收人數及繳費金額,稅務部門受理申報后開具《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繳入國庫,已簽訂三方協議的鄉鎮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入國庫。
政府代繳參保金由區醫保局通過電子稅務局匯總申報,申報時注意填寫完整征收人數及繳費金額。
(三)票據使用。各鄉鎮收取參保人現金保費時,須開具稅務部門印制的《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專用票據》。票據的使用原則上參照原財政票據使用管理,在確保票款安全的前提下,原來怎么使用,現在就怎么使用,原來怎么管理票據現在就怎么管理,不改變代收人員的使用習慣。
(四)票款結報。各鄉鎮應當按照稅務部門規定的期限、限額結報《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專用票據》,確保票款一致和社會保險資金安全,不得出現壓票壓款。票證的領用、結報期限、金額等按有關規定執行。稅務部門與國庫對賬進行上解入庫銷號。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鄉鎮、社區辦及區直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領導,確定專人分管、專人經辦。按照各自征繳工作職責,主動做好工作銜接,加強信息溝通,協同推進征繳工作如期順利實施。
各鄉鎮、社區辦要及時將具體分管領導和經辦人員名單于9月10日前報送區稅務局(聯系人:祝龍雨,聯系電話:3584570)、區醫保局(聯系人:李鵬云,聯系電話:3586651)。各鄉鎮、社區辦要在9月15日之前召開征繳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分解目標任務,按征繳流程有序開展宣傳、參保信息核對、系統維護、申報繳納等工作,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力爭應保盡保、全面參保。
區稅務局牽頭聯系各鄉鎮和區直有關部門,會同區醫保局加強對整個征繳過程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各鄉鎮、社區辦、代扣銀行和有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申報、繳納,嚴格規范相關票據管理和部門間的對賬工作。
區財政局要根據區醫保局提供的參保人數,足額安排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區級補助資金,加強基金賬戶管理,定期聯系國庫部門劃轉征繳費款,配合稅務、醫保部門做好對賬工作。
區醫保局要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各鄉鎮、社區辦做好政策宣傳、信息維護,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代扣名單,完成系統確認,積極配合稅務、財政部門做好征繳費款的對賬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徽州支行要加強與稅務部門及商業銀行的聯系,確保征繳費款及時入庫。
商業銀行要進一步完善代扣系統,做好城鄉居民繳費的引導工作,積極開展代扣政策宣傳,加強與各鄉鎮、社區辦的溝通協調,規范代扣協議簽署、變更流程,做好代扣前后信息核對和反饋,確保銀行代扣如期順利完成。
區扶貧開發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委、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在12月15日之前將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參保人員名單,以電子版(加蓋電子公章)形式發給各鄉鎮、區醫保局。各部門提供資助參保人員名單中已完成繳費的,由各鄉鎮、社區辦書面向區醫保局申請退費,區醫保局核實后予以退還。
(二)深入宣傳、廣泛動員。各鄉鎮、社區辦及區直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采取通俗易懂、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利用新媒體、廣播以及民生工程政策宣傳材料等大力宣傳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保障政策,宣傳政策實施的目的、意義和對參保人的保障作用等,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加強對各鄉鎮、村(居)、組具體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積極引導廣大居民積極參保,不斷提高參保率和覆蓋面。
(三)強化監督、嚴肅問責。各單位要逐級壓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責任,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強化監督考核,確保工作部署和政策規定落地落細。要多渠道公開征繳信息,廣泛接受監督。對貫徹執行不力、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的,或在工作中出現亂收、擠占挪用費款的,一律嚴肅問責;對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絕不姑息,確保征繳程序規范、監督到位、費款安全。
附件1. 徽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領導小組
2. 2020年度徽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礎信息統計表
附件1
徽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
領導小組
組 長:吳志平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胡 婷 區政府辦主任
鄭 輝 區稅務局局長
鄭海燕 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周國兵 區財政局局長
楊新平 人行徽州支行行長
成 員:孫克勤 區稅務局副局長
洪 鐘 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章 華 區財政局副局長
陸積成 人行徽州支行副行長
劉同心 區衛健委副主任
陳曉明 區民政局副局長
汪衛國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王毅玨
區政府辦副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稅務局,孫克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人員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主 辦: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區委區政府信息中心 聯系電話:0559-35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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